“来,大虎,把鸡蛋吃喽。”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
    “嗯。”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
    剑圣笑了笑,道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
    “就是熬粥,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
    羊奶的话,得喝,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咱们这家岂不是”
    剑圣放下筷子,
    沉声道
    “听我的。”
    老太婆当即闭嘴。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女人也点头道
    “知道了,下工后我就去买。”
    “嗯,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
    一家子吃过早食,
    老太婆收拾碗筷,
    女人得去上工,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
    “大虎,这是你爹哇。”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
    大声喊道
    “对,是俺爹”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
    “是,父亲。”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你看出来了。”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我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
    “我是说他。”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要不是你开口举荐,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
    “啪”
    就在这时,
    一声碎响传来。
    一辆牛车上,坐着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的。
    砸完酒坛后,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一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
    一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的女儿。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的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的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了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
    瞎子和四娘带着盛乐百姓一起迁移过来,路上吸纳了很多的流民,到最后滚雪球一般地壮大,如今雪海关内外迁移来的百姓,原本属于盛乐城的,反而是少部分了。
    老翁砸了酒坛,正好碎在从城门出来的官道上,妻女二人马上蹲在地上开始收拾。
    还好先前官军已经出城了,要是恰好赶在先前大队骑兵出城时砸酒坛,说不得就要被抓起来定一个意图不轨的罪名
    为了维持稳定局面,伯爵府对于敢于寻衅滋事者向来是零容忍。
    年轻的,送入和野人奴隶一起的老夫营,年长的,没啥用处却还要作妖的,直接射杀省得浪费粮食。
    刑罚很冷酷,但也因此得以保证这么大一块“工地”的和平稳定。
    “哈哈哈”
    老翁又打开了牛车上的一坛酒,双手抱着,却没抱得动,只能将自己的嘴凑过去,饮了一大口,而后双腿一蹬,大喊道
    “哈哈哈,想当年,晋侯开边,驱野建国,是何等气象,再看如今,堂堂大晋雄关之上,竟然插着的是燕人的黑龙旗
    这里,可是晋土,是我三晋子民繁衍生息之地,却为燕人马蹄所践踏
    列祖列宗在上,
    先民英灵在上,
    你,你,你,还有我,等我们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
    老翁似乎是喝醉了,发起了酒疯,开始喊着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语。
    坐在郑凡身侧的剑圣闻言,叹了口气。
    郑凡则不以为意,到了他这个层次,还不至于为一个酒疯胡言的老头置什么气。
    再说了,自己身边还坐着剑圣大人,怎么着也得给人家留点面子。
    “先前还瞧见那边在做帐篷,一问才知,居然连荒漠上的蛮人也要迁移过来,哈哈哈哈哈”
    老翁继续大笑,
    然后低下头,又饮了一口酒,
    大喊道
    “我三晋之地到底怎么了,燕人来了,撒野野人来了,撒野现在就连那蛮人,也要过来站在咱们晋民的头顶上拉屎撒尿了不成”
    这时,其妾起身,搀扶着老翁,似乎是在告诉他不要再说了。
    这些话,说得当真是让人心里害怕。
    谁知道这老翁却一把将自己的妾侍给推开,
    继续喊道
    “有什么不敢说的,有什么不能说的
    我要说,
    我偏要说
    想我大晋,曾武有司徒家镇守雪海镇南二关,北拒野人南御楚奴
    想我大晋,曾文有闻人家兴学社倡文风,使我晋地读书人不用再去艳羡乾国上京芳华
    想我大晋,商有赫连家马队纵横天下,南北通贯,晋地商号连纵东西,他国商人不学一口晋地方言做生意都不便利。
    想我大晋,曾有剑圣一剑飞出”
    说到剑圣时,
    老翁停下了。
    郑凡则特意留意了一下自己身边剑圣的神情,发现剑圣脸上并没有那种“你快点说我很想听”的表情,只是自嘲式地笑笑。
    “赫连闻人家被灭了族,商号尽毁,文脉全断;晋皇迁移入燕京,宗庙社稷祖宗祭祀之所被燕人劫掠一空
    司徒家成了成亲王,沦为燕人膝下鹰犬;
    就是那位剑圣大人”
    老翁说到这里,再一次止住了话头,眼里噙着泪花。
    显然,对于剑圣的评价,他是很纠结的。
    最后,
    老翁发出一声长叹
    “剑圣终究是江湖中人,虽沦为燕人马前卒,但终究曾奉新城下夺门,杀司徒毅司徒炯俩野人走狗
    雪海关前,一剑斩千骑,让那些挨千刀的野人全都葬没于此
    他只是一个江湖人,他做到这一步,老夫只有敬他”
    剑圣闻言,闭上了眼。
    郑凡则身子微微后仰。
    这时,城门口走过来一群甲士,领头一人是一名校尉,叫徐有成。
    这个人郑凡还记得,应该是晋地降卒出身。
    “你这厮在这里胡言乱语什么,喝了点儿马尿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是不是”
    徐有成大骂道。
    老翁的妻女马上上前走到徐有成面前为老翁赔罪。
    谁晓得老翁却指着徐有成笑骂道
    “一口晋言片子,却穿着燕人的甲胄,打着燕人的旗号,你,数典忘宗”
    “你”
    徐有成一怒之下,直接抽出自己的刀。
    身为二鬼子,最痛恨别人叫自己二鬼子。
    “求求将军,绕了我家老爷吧,我家老爷醉了,他醉了,我这就把他拉走,把他拉走。”
    妾侍跪在地上磕头。
    女儿也抱着徐有成的腿,生怕徐有成上前杀人。
    这些日子,那些因企图捣乱煽动而被斩杀的人,他们可是见得多了。
    “求个屁,为何求他”
    老翁继续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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