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向来喜欢交朋友,但自从搬到这座城市,没什么熟人,不出去工作了也没什么社交安排,好不容易让我逮到个跟我一样总在家待着的,竟然还是个话少的。
人家不爱说话不爱聊天,我也不能缠着人家,怪惹人烦的。
于是就一直这么冷淡地相处着碰面了打个招呼,见不着的时候就当没这人。
不过我挺喜欢他家那大狗的,有时候那大狗自己在院子里玩,我就站那儿隔着木头栅栏逗它。
它可比它主人热情多了。
我看着他们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邻居在门口弯腰给狗子擦脚。
下雨天出去遛狗,回来一准儿得收拾好半天。
他们进屋了,我琢磨着这会儿外面空气好,在院子里坐坐。
把院子里的桌椅擦干,又进屋拿了酒跟书出来。
造势完毕,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拆开了那封给我的信。
白纸黑字,开头写着你好,十分冒昧地写这封信给你,先说一句抱歉。这不是恶作剧,也不是一时兴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欢你。
信纸也有些被打湿,潮乎乎地被我拿在手里。
字迹有些晕开,但依旧可以看清楚每一个字。
所以,我这是收到了一封告白信
我的视线立刻扫到最下面,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然而,这封信的落款是你的长夏。
我的长夏
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姑娘。
但我拿起酒杯看向雨后的院子时,脑子里突然冒出了那句诗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