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飞机之后, 安之陪着时怀瑾回了公司一趟,再回到公馆,已临近六点, 夕阳快落尽。
    车在公馆外停下, 时怀瑾牵着安之进了雕花大门,看到花园里巨大的合欢树,安之心情顿时好了很多。
    公馆的每一颗草,每一朵花, 都像时怀瑾一样, 对安之而言, 充满了归属感。
    入伏之后的合欢开的比初夏更热烈,毛绒绒的扇子在阳光下褪了色, 原先的深粉变成很淡很淡的粉色, 趋近于白。
    傍晚时分,对光热敏感的羽状复叶慢慢靠拢, 不如夜间的两两合抱, 所以又名夜合欢。
    安之摇了摇时怀瑾的手,缓声道“合欢可入药,神农本草经上说,合欢,安五脏,和心志, 令人欢喜无忧。”
    说着,她仰头看向时怀瑾,又继续道“分类草药性上还说, 它能清心明目, 我们摘一点, 回去泡茶喝好不好”
    时怀瑾侧目,挑了下眉,而后弯唇一笑。
    他眼神带着揶揄,俯身靠近安之,低声道“除此之外,它还能滋阴肾,通气活肾,促性、欲,你还要摘吗”
    安之“”
    她抬起手,羞恼地拍了时怀瑾一下,而后撒开他的手,转身向合欢树走去。
    时怀瑾轻笑一声,跟了上去。
    树很高,安之站在树下,抬手试了试,连最低的叶片都摸不到。
    她举着手跳了一下,指尖堪堪可以触到叶尖。
    这个高度她够不到,但时怀瑾应该可以很轻松地摘到。
    这样想着,安之回头唤了一声“瑾宝”
    她才刚说了两个字,声音又吞回了喉咙里。
    时怀瑾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双手握住她的腰,轻轻松松往上一抬,把她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安之被吓了一跳,惊呼了一声,连忙俯下身抱住了时怀瑾的脖子。
    低头往下看,高度有点吓人,但安之跳舞时已经习惯了这个高度,倒也不是真的很害怕,“瑾宝,好高啊”
    时怀瑾勾勾嘴角,抬眼往上看,“摘吧。”
    他一边说,一边往前走了几步。
    安之抿着嘴角笑,放开了一只手,仰起头,指挥道“往前一点,前面的花好看,瑾宝,右边,右边”
    一切行动听指挥,时怀瑾抓着安之的小腿,移动着。
    很快,安之摘了满手的花,她满意地放下了手,重新抱住时怀瑾的脖子,“可以了,瑾宝,放我下来。”
    时怀瑾没动,仰着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安之。
    他的行动,突然就不听指挥了。
    垂眸,对上时怀瑾的眼神,安之懂了。
    在时怀瑾彻底对她敞开了心扉之后,现在只要一个眼神,她就知道时怀瑾脑子里在想什么。
    况且,他的眼神直接,又露、骨,并不难猜。
    安之舔了下微涩的唇瓣,弯下腰,空出一只手捏住时怀瑾的下巴,抬起他的头,笑眯眯的吻了下去。
    时怀瑾心情甚好,扬起了嘴角。
    她现在倒是放开了不少,想亲就亲,想吻就吻,也不仅仅是像以前一样简单的蜻蜓点水,等着他回应。
    安之故意使坏在时怀瑾的下唇用力咬了一下,而后,她才认真地开始接吻。
    松开牙关邀请,时怀瑾不进来,她主动撬开了时怀瑾的唇
    唇齿相依,相濡以沫。
    空无一人的欧式花园里,花朵羞怯的闭上了眼,却有悄悄露出一条缝偷看。
    风吹过,合欢树叶哗哗哗,摇着,撞着,一场粉白的毛毛雨落下,簌簌落了满头。
    宋易转过大铁门,抬眸就看到了这一幕,他目光一颤,顿时僵住了,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声。
    花雨中,合欢树下的两人热烈亲吻,一眼到白头,旖旎,浪漫。
    安之的脸被花衬得格外红,脸上笑容灿烂,酒窝浅浅。
    是他不曾见过的样子。
    宋易心中酸涩,不想看,却偏偏又移不开眼。
    那天的事情发生之后,他一直没想明白安之为什么会受那么大的刺激,直到何长青的事情被曝出来,他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行为错得有多离谱。
    是他,亲自把安之骗进了火坑,还自以为是对她好。
    仔细想想,他这十年来好像他为安之做了很多,可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做。
    他按着自己的想法给,却从没想过安之需不需要,自我感动,还觉得安之应该要感谢他。
    但其实,他做的都是无用功,甚至做了负工,对安之造成了伤害。
    所以知道真相了之后,他每天都会来瑾瑜公馆,想和安之说一声对不起。
    公馆的管家和保安对他冷眼相对,不肯让他进去,他就蹲在外面等。
    蹲了好几天,没看到过安之,也没遇到过时怀瑾。
    而今天,他运气不错,两个人都遇到了。
    安之吻得认真,根本没注意到大门口有人,时怀瑾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却只当自己不知道。
    宋易守在门外的事,时英对他说过。
    他之所以没有去找宋易,是因为之前还不清楚安之对宋易的态度。
    但现在,他也没必要去找了,反正这样懦弱又愚蠢的男人,没什么大出息,也再掀不了风浪。
    明知比赛在即,他还把心思都放在了安之身上,天天守在公馆,迟早会输。
    那他不介意,让宋易输得再悲惨一点。
    绵长的法式热、吻结束,安之松开了时怀瑾的下巴,缩回脖子,离开了时怀瑾的唇。
    晶莹的线被牵出,她又在时怀瑾唇上啄了两下,而后伏着身子,将头靠在时怀瑾的颈边上晃了晃,“瑾宝,够了吧快放我下来。”
    时怀瑾没放,他偏过头,看了安之一眼,眼角余光扫到大门边灌木后面的人,启唇吐出了两个字“不够。”
    音落,他直接转了个身,就着这个姿势,让安之坐在自己的肩膀上,往洋楼的侧面走去。
    高处风景独好,还挺舒服的。
    反正也没人看,安之索性也不要求下来了。
    她挺起腰,坐直了身体,抱住时怀瑾的脖子,拇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时怀瑾的下巴,爱不释手。
    食指时不时在喉结上扫过,有些痒。
    时怀瑾眼神暗了暗,步子变得急切,几个大步迈进了电梯,直奔顶楼。
    指纹锁开起来要比钥匙开门快地多,几乎是指腹摁上去的瞬间,门就开了。
    时怀瑾进了屋,反身掩上门,弯腰给安之换好拖鞋,带着她去了阳台。
    家里安安静静的,呵呵不在家,去了时英那。
    安之将手上的花放在阳台墙角专门用来晾东西的台子上,视线一转,看到了最前方的秋千。
    木质的雕花秋千很大,空荡荡的阳台顿时被填满。
    秋千最上方绕着玫瑰花藤,椅面被做成了宽大的榻榻米,目测有两米长,刷了白漆,上面还铺着藕粉色的软垫。
    最里端,形状各异的小抱枕歪七扭八地躺着,特别可爱,少女心满满。
    安之心中冒着粉色的泡泡,她轻轻捏了下时怀瑾的脸,问道“是给我准备的吗”
    “嗯。”时怀瑾点了下头,仰头看去,“你不是一直想要”
    安之眨眨眼,动了动腿,双手撑着时怀瑾的肩,翘着小腿挣了挣。
    时怀瑾会意,松了手,安之扭腰,柔软的身段缠着他,顺着他的肩和手臂往下爬,爬到了他的身前。
    大长腿抬起,盘住时怀瑾的腰。
    “全世界最好的瑾宝,需要奖励一个。”安之笑眯眯地看着时怀瑾,低头一下一下亲吻他的脸,最后埋在他的颈间,尖尖的牙嗑上凸起的喉结上。
    这是邀请的讯息。
    时怀瑾闷哼了一声,收紧放在安之腿上的手。
    “饿吗”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时怀瑾突然问道。
    声音沙哑,略沉,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安之没抬头,闷声轻轻摇了下头“不饿。”
    时怀瑾在车上的小冰箱里放了很多小零食,她好几天没吃过了,刚刚一下子没忍住,吃了很多,现在一点都不饿,甚至有点撑。
    “很好。”
    刚好,饱暖思淫、欲,跟是不是在白天没有丝毫关系。
    时怀瑾嘴角溢出一声轻笑,弯下腰,将安之往上一抛。
    “啊”
    “唔”
    身体被突然抛起,安之惊呼了一声,落下时,唇刚好被吻住,声音被堵回口腔内。
    时怀瑾对家里的路线和摆设熟得不能再熟,压根不需要眼睛看。
    他一边仰头吻着安之,一边往卧室走去,视障碍于无物,抬脚踹开了门,慢慢走向床边。
    夕阳的余晖从窗户泄了进来,淡金色的光,静谧而温暖。
    毛绒绒的兔子拖鞋掉在门边,一前一后。
    衬衫轻飘飘地落在鞋面,兔子耳朵被压得耷拉了下来。
    柔软的大床上,安之深陷在被子里。
    她趴在枕头上,难、耐地晃动着头,纤长的手指将柔软的床单揪成了一团。
    颈侧红色小花一朵接着一朵绽开,浑身被男人的温度包裹着,安之秀眉微皱,紧咬着唇,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是舒服,还是痛苦。
    “瑾宝。”
    “瑾宝。”
    “瑾宝”
    娇软的女声黏腻,一声一声叫唤着。
    身上的人不应她,再没有丝毫的收敛,彻底的放肆。
    次日清晨,南桑来接安之去时代新风。
    打电话没人接,南桑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人下来,她干脆直接上了楼。
    时英知道南桑和安之的关系,所以也没有拦她的意思。
    敲敲门,怕正对上时怀瑾,南桑退到旁边等。
    几个月前她还老想着,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来瑾瑜公馆吃一顿,结果她不仅吃过了,现在还站在公馆顶层门外,而且即将进去。
    这样一想,南桑突然有一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感觉。
    很快,门被打开,从里面探出一个头。
    安之显然是才刚起床,她穿着丝质睡袍,一头长发乱糟糟的,嘴里咬着一支牙刷,满嘴白色的泡泡。
    南桑“”
    反观自己,南桑突然觉得有点悲伤。
    她一大清早就起了床,大老远赶过来接人,妆容齐整,一身职业套装,干净利落。
    也许,这就是兢兢业业的底层劳动员工,和老板的心尖尖之间的差别吧。
    时怀瑾也走了过来,穿着一样的丝质睡袍,嘴里咬着同色系的牙刷,伸手环住安之的腰,下巴支在安之的肩膀上,“谁”
    南桑从旁边走了过来,直面狗粮暴击,“是我,我来接安安”
    安之把南桑迎了进去,转身又钻进了浴室。
    这是南桑第一次上公馆六楼,她坐在沙发上,捧着手上的果汁,虽然好奇,但是也不敢乱看。
    她是怎么也没想到,她只是陪着安之在古镇呆了几天,回来之后,安之就变成了成真真正正的老板娘。
    现在公司里的人都在猜,说时锦纪吞了时代新风是因为安之,是在为安之铺路。
    他们几乎把时怀瑾传成了周幽王,不顾社稷,点烽火,也仅仅只为了博美人一笑。
    于是时怀瑾在她心中的地位蹭蹭蹭往上,变成了阎罗级别的,看一眼都要小心翼翼。
    人家为了让自己老婆前面的路好走,说让一个这么大的公司换管理层就换管理层,何况她一个小小的员工。
    之前总是在楚知意眼皮子底下阳奉阴违的南桑第一次怂了,她低头认真地看起了手机,假装自己很忙的样子。
    半个小时后,时怀瑾做好了早餐端出来,安之在餐桌边坐下,回头招呼南桑,“南南姐,要一起吃早餐吗阿瑾做了很多。”
    南桑微笑回头,“不用了,我吃过了。”
    答完,南桑继续低头看手机,眼睛像是长在了手机上。
    见南桑忙,安之也没再多说什么。
    她用最快的速度吃了早餐,而后亲了时怀瑾一下,跟着南桑出了门,坐上车去时代新风。
    安之还是和以前一样,直接去了自己的训练厅,沿路遇到不少脑袋挨着脑袋窃窃私语的人,一看到她,他们就闭上了嘴,微笑着恭恭敬敬地打招呼。
    安之也没怎么在意,但是看着训练厅对面空荡荡的休息室,她眼底有些失落。
    宁歌不在公司。
    那天节目拍摄完,宁歌气冲冲地离开古镇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而她也不敢主动联系宁歌。
    宁歌大声责问她的样子她还记得,她怕宁歌不接她的电话,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中午十一点,时怀瑾拎着午餐来出现在时代新风一楼大厅。
    前台看到他,赶紧弯下腰打招呼,而后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带路。
    以前出于尊敬和礼貌,都是需要的,但是现在,这整栋楼都是人家的了,再带路好像有点奇怪。
    时怀瑾并不知道前台心里的纠结,他目不斜视地上了楼,熟门熟路地去了安之所在的训练厅。
    陪安之吃完午餐之后,他也没回去,直接去了顶层会议室,大刀阔斧的又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
    大概是时代新风这次大暴雨下得太突然,股东们慌了,慌不择路。
    所以在时怀瑾不在云起市的这几天,他们偷偷摸摸的做了不少的手脚,却不知道宴离生就在暗地里等着,于是他们所有把柄都落到了宴离生和时怀瑾手里。
    时代新风的皇亲国戚们被时怀瑾用各种理由降了职,有些甚至直接被罢免,他们虽然各个不服,但是又没办法,只能骂骂咧咧地出了会议室。
    这就是时代新风一直以来的规矩,最高股份持有者拥有公司绝对的决定权,霸道无理,但有用。
    公司的人员问题解决后,时怀瑾又将那些不应该存在的项目也撤了。
    反正不是自家的公司,不管赚不赚得到钱,他都丝毫不心疼。
    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但是时怀瑾把火烧得太旺,大家明面上不敢说,转头就在网上开麦,骂时怀瑾乱来,不懂装懂,时代新风迟早要在他手上完蛋。
    骂完,又开始骂安之和宁歌。
    骂安之是祸水,给时代新风带来了个大阎王,骂宁歌是扫把星,谁碰谁完蛋。
    安之看到那些骂她的话,丝毫不介意,十分的坦然,只是有些担心一直没什么消息的宁歌。
    当天晚上九点,在逃公主直播。
    安之捧着果干和鱿鱼丝半躺在秋千上,早早就蹲在直播间前守着。
    她没看过样片,不知道自己在节目里是什么样子,所以有点紧张。
    时怀瑾在书房处理前几天积累下来的工作,估摸着看了下时间,他起身离开了书房,去厨房榨了两杯果蔬汁,又拿了点炒好的坚果装在木托盘里,一起端去了阳台。
    将杯子递给安之,时怀瑾挨着她,也在秋千上坐下。
    秋千是按照安之的高度定做的,她正常坐的时候腿刚好悬空十厘米左右,而时怀瑾的长腿还支在地毯上。
    安之坐起身,端着杯子喝了一小口,蹭啊蹭,蹭到时怀瑾的身边,抱住他的胳膊。
    小脚挪啊挪,挪到时怀瑾的腿上,两眼盯着平板,食指往下滑,翻看评论。
    九点整,直播按时开播,安之退出了评论界面。
    节目画风清奇,第一个画面是导演的脸。
    安之觉得,刘导绝对是史上最喜欢出镜的导演
    “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我是你们一周一见的老刘。”
    “大家是不是很好奇新加入旅途的公主是谁现在老刘就带你们去揭秘。”
    弹幕和礼物一起刷了起来,十分热闹。
    镜头画面一转,转到了瑾瑜公馆的大门。
    云起市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哪里,开始在弹幕上刷起了瑾瑜公馆的名字
    “瑾瑜公馆”
    “我敲,我要叫我爷爷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有没有人可以科普一下,瑾瑜公馆是啥”
    “时锦记集团知道吧,瑾瑜公馆,时锦记的祖宗,云起市最老最出名的公馆,我市地标。”
    “说到这,我大概可以猜到是谁了,安之,时锦记的少奶奶。”
    “安之安之是我知道的那个安之吗我女神,妈妈,我终于在比赛之外的地方看到我女神了。”
    “住在博物馆,这是神仙吧。”
    镜头不停转换着,摄像老师很会拍,把公馆拍得很漂亮,古老,又庄严。
    看着弹幕上一溜的夸赞,安之莫名觉得很自豪,长指捏着一根鱿鱼丝,抬手喂给时怀瑾,以示嘉奖。
    时怀瑾张嘴,咬住。
    细细的鱿鱼丝微咸,带着淡淡的海腥味儿,不重,刚刚好。
    大拇指和食指夹着核桃,时怀瑾垂眸看了安之一眼,手上漫不经心地一掐,“喀喇”一声脆响,壳裂成两半,露出杏黄色的果肉。
    修长的手指捏住一角,将果肉抽了出来,仔细去了深色的衣子,“张嘴。”
    安之头也没抬,乖乖张开了嘴,咬住,舌尖一卷,把半边果肉带进嘴里。
    刚炒制出来的坚果很香,还带着淡淡的奶味。
    安之嚼了嚼,咽下,又张开了嘴,“啊,还要吃。”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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