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什么,玉米卷”艾尔看着两个因为嗨大了,而显得呆呆的黑人老哥,一时没搞明白什么意思。
    倒是王渐有点明白了。
    这是看进去了。
    看爽文,讲的不就是代入感嘛。
    他心头大定,这说明不用龙枪编年史那种,从大局处描写,而代入主角视角,讲个人经历写法,应该也有市场。
    这时,那两个黑人老哥看也不看艾尔,直接朝王渐走来。
    嘴里还不停的叨叨着“下面的呢还有没”
    “呃,还没写完。”王渐看着两人,问道“写的怎么样”
    “这otherer,太好看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其中一个大声嚷嚷着“跟拿着芝加哥打字机,把瘸帮那帮崽子都突突了感觉一样。”
    “otherer,太爽了。”另一个黑人也大声说道。
    “呃,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东西如果让你们买,你们愿意吗”王渐有点忐忑的问道。
    这才是最重要的。
    自己想要写书赚钱,又不是为了用爱发电。
    “愿意啊。”两人一起回答。
    接着,互相对视一眼后,又不好意思的说道“可我们没钱”
    “”王渐一时有点无语。
    艾尔这时候也走到两人身边,把被丢到地上的烟卷捡了起来,接着抽了两口,道“你们在看什么东西”
    “他写了个故事,otherer的,太好看了。”黑人老哥回答道。
    “你,写故事”艾尔一脸诧异,“你不是个贼吗”
    你才是贼,你全家都是贼
    呃,好像艾尔爸妈,还有姐姐的确都是贼,唯一不是因为盗窃住进监狱的哥哥,还是因为杀人。
    “脑子中有个故事,就随便写写。”王渐回答道。
    “我懂,我懂”艾尔回答道“就像我跟的大佬一样,酒吧喝着酒,就想起一句歌词。”
    他从两人手里夺过手稿,递还给王渐,道“不过我们这些人呢,没人会看书,你还是得让那些白佬们看看,才能知道能不能出版。”
    说罢,就朝着两个黑人屁股上一人踢了一脚。
    “别嚷嚷了,该去夜店了。今晚大佬单曲预热,快点”
    然后,挥了挥手,便带着两人走出公寓。
    王渐拿着手稿,想着艾尔刚刚说的话,心头沉思着。
    是啊,买书的主力从来不是底层的黑人,而是中产白人。
    畅销书也大都是他们买出来的。
    自己还是得找类似的人来试读。
    此时,那个叫约翰的老头浮现在王渐的脑海。
    今晚和明天上午加紧赶稿,明天把稿子带过去,给老头看看。
    他一边想着,一边打开窗户,散散屋里的叶子味。
    然后便走回卧室,继续写稿子去了。
    也不知道我是师用词实在太白,还是穿越过来带的天赋。
    在接下来的翻译中,王渐越来越顺,英文单词书写速度甚至比汉字还快。
    可能因为英文单词连笔比较顺的缘故
    就这样,伴着窗外不时传来的枪声,他整整翻译了一夜。
    当冷风将王渐吹醒,已经是早晨十点多了。
    他站了起来,揉了揉因为趴着睡觉而被压的麻木的胳膊,看向了厚厚一叠手稿。
    终于,搞定了
    王渐整理了一下桌子,将手稿按顺序排好,然后又读了一遍。
    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才随便吃了点东西,又洗漱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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