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废了胳膊
    军人乃国之利器。
    他们几人更是千万军人中的骄楚。
    然而却出现在这种场合,成为胡兴华私人寻仇的帮手。
    让于剑雷心中一阵冷寒。
    他站出来,怒视着四人喝道“猎鹰大队什么时候成了私人的打手了”
    于剑雷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四人同时脸色剧变。
    互相对视几眼后。
    一名身材略高的汉子站到最前,他上下审视于剑雷半天,喝问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
    “我是谁”
    于剑雷冷笑道“我是你们大队长的生死之交呵呵,高峰带的好兵啊,真是有前途”
    汉子脸色再变,于剑雷口中的高峰,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猎鹰大队的队长。
    猎鹰大队乃是滇省军区的拳头部队。
    在华夏特种兵中,能够排到第三。
    仅次于神龙小组和华夏利剑。
    猎鹰大队队长高峰,更是一代传奇人物。
    他十六岁服役,在军队中展现出非凡的才华,擅长一切战斗技能,并且还是一名了不起的武术高手,据说三年前已经成功练成内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内劲武者。
    于剑雷当年曾同高峰一起在某特种基地训练过,两人结下了深厚情谊,即便平时难得一见。
    但于剑雷对高峰带出来的队伍还是很熟悉的。
    尤其是猎鹰大队,跟高峰跟的久了。
    这些队员的身上,都带有高峰的气质,于剑雷一眼便能够嗅出味道来。
    汉子沉默半天,道“口说无凭,你凭什么说认识我们队长”
    于剑雷冷笑一声,从口袋里掏出证件,打开给他看“凭这个行不行。”
    汉子瞅了一眼,当场僵直。
    于剑雷
    大校
    汉子的脑袋顿时嗡的一下,满脸惊愕,不可思议道“您您是于剑雷大校”
    于剑雷收起证件“没错,是我,现在信了吧。”
    汉子朝于剑雷敬了个礼,朗声道“士兵元朗,见过大校”
    元朗望着于剑雷的目光中,带着三分敬畏三分庄重,剩下的四分全是钦佩。
    他们猎鹰大队的人,听到于剑雷的名字不是一次两次。
    盖因他们的队长高峰同于剑雷的交情极好,提起于剑雷自然是赞不绝口。
    高峰曾亲口对他们这样说“我同于剑雷比,能比他强的也只有功夫。无论胆识、谋略,还是团队作战的技战术,于剑雷都远胜于我。他带的特种大队,也就是根基差了点,论打硬仗的实力,绝不比我们猎鹰大队差。”
    所以元朗见到于剑雷的证件后,直接向于剑雷行了个军礼。
    但于剑雷呵呵直冷笑“你们这种行为也配称作士兵呵呵,不要侮辱兵这个字眼”
    元朗汗颜,他犹豫了一下,低声解释道“报告大校,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咱们接到上级的就是听从胡兴华的命令,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于剑雷蹙眉“你们的上级是谁高峰他怎么会下这种不负责任的命令”
    元朗摇摇头道“不是,我们队长犯错误了。现在正在关禁闭反省,如今是军区胡参谋代管猎鹰大队。”
    说着,他压低声音“胡参谋也就是胡兴华的父亲。”
    怪不得
    于剑雷顿时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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