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
    龙媚被王之初的自恋所打败。
    很夸张的做出一个呕吐表情。
    “其实关于痣的传闻还有一个,有人说,是上辈子身体某个部位有伤口,那部位就会这辈子就会变成痣。
    替我向上辈子在你胸口留下伤口的人说声感谢。”
    “去死”
    龙媚娇嗔。
    “赶快去帮我找人,要是找不到,别怪我不帮你保住杨焱”
    耍完贫嘴。
    王之初离开了龙媚的家。
    第一时间,找到十八金刚。
    听完王之初说的。
    杰西卡有点忧虑,道“boss,真的要保杨焱”
    “为什么不”
    王之初反问“这种高科技人才,若能归我所有,以后绝对可以为我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惊喜”
    “越是科技疯子越偏执,越难控制。”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王之初扫了眼所有金刚,问道“你们有什么办法尽快找到那个米国特工。”
    “太难了”
    第三金刚利爪鹰道“别说是米国特工,任何国家的特工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他们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在你调查他的时候,说不定他已经注意到了你,并开始调查你。
    所以,真的很难。”
    “别说丧气话,不就是特工嘛,以前我又不是没有搞过。”
    第四金刚大力熊反驳。
    大力熊是所有金刚中块头最大、身高最高、体重最重,且力量最大的。
    因此得名。
    而利爪鹰,是因为他的手指很坚硬。
    劈砖头,就跟闹着玩似的。
    其他金刚也是苦涩摇头。
    一筹莫展。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用最笨办法。”
    王之初缓缓吐出两个字“蹲守”
    “这得蹲到什么时候”
    “十八个人蹲一个人,难道还蹲不到嘛”
    “说的有道理”
    “就蹲了”
    “所有人,埋伏在龙媚住所的四周,尽量不要暴露,观察进入龙媚所在大楼里的每一个人。”
    王之初突然有了一种统帅感,道“龙媚说过,感觉那个特工就在她的身边。
    我相信应该就住在同一栋楼里。
    不出意外的话,错不了
    你们比我专业,应该知道如何隐藏自己,开始行动”
    最危险地地方,恰恰是最安全的地方。
    王之初相信特工一定隐藏在同一栋大楼里。
    龙媚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那天让自己去敲楼上的房门。
    想要试探试探。
    在这个钢铁混凝土组成的城市,随着高楼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漠。
    住在对门的邻居,恐怕两三年内,都不会认识。
    再加上生活节奏加快,上下班时间不同,有时候半年都碰不到一次。
    哪里像小时候的农村,邻里街坊都认识。
    一家有事,万家帮忙。
    因此,住在同一栋大楼里很安全。
    还不会引起别人怀疑
    十八金刚全体出动。
    埋伏在龙媚所在大楼的附近。
    而王之初则扛着一个望远镜。
    去了相隔十几米的一栋大楼的天台上。
    架起望远镜。
    紧张兮兮的盯着龙媚所处的大楼。
    可
    咦
    龙媚好像在换衣服
    这身材真棒
    可惜,王之初来晚了。
    看了不到五秒钟,龙媚就已经换好了衣服。
    心里暗暗懊悔。
    换完衣服,龙媚就开始午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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