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小云朵就边翻白眼边道:“咩!”

    简云闲低头骂羊:“不要骂人!学坏怎么么快!”

    几回合下来,易鹤野总算是在强烈诡异的羞耻感中挣脱出来。

    他重整好精神,重又走回街道中。

    因为大家都一窝蜂跑去看乐队party了,此街道几乎有几活人的影子。

    易鹤野正着要不今天先到此为止,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吉他声。

    下一秒,街角处,一不章法的队伍就轰轰烈烈碾压过来,带头的短发少女化着烟熏妆,拿着话筒,身后有拿着吉他的、扛着音箱的、抱着贝斯的、敲着鼓的……

    是陈桑的游街乐队来了。

    他们从街头碾压过去的气势很足,像是一机车开道、无数压路机护航的重量级车队,走到哪,哪就是一片天翻地覆。

    易鹤野和简云闲下意识让到一边,接着就看陈桑随着鼓跺了两脚,然后颇为沉浸地唱出声来——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 broken-hearted.no silent prayer for the faith-departed.”

    (首歌并不是写那些伤心的人,帝不会庇护那些有信仰的祈祷者)

    “i ain't gonna be just a face in the crowd.you're gonna hear my voice when i shout it out aloud.”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当我呐喊出声,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

    易鹤野毕竟是耳机炸摇滚乐长大的,听出来姑娘唱的是bon jovi的着名摇滚乐《it's my life》。

    她的嗓音不错,唱功技巧也很足,主要是整人的精神面貌很好、形象气质也非常有摇滚范儿。

    可惜有一可以欣赏她的舞台——

    “他妈了比的!”一边,居民楼传来一声怒骂,“吵死了吊人了!!找死啊?!”

    似乎是嫌骂不够,那人直接推开窗子探出脑袋,似乎要更近距离地进行明问候。

    结果下一秒,“碰”地一声脆响,一啤酒瓶从下往狠狠砸在窗户边。

    男人赶紧骂骂咧咧把窗户关,接着就看乐队的那群混混欢叫着,朝他竖中指、啐口水。

    陈桑的情绪一直保持在一高昂的状态,她着抬起头,对方才的那户人家唱道:

    “it's my life.it's now or never.”

    (就是我的人生,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

    “i ain't gonna live forever.i just wanna live while i'm alive.”

    (我不祈望能够长生不老,我只趁我活着的候认真生活。)

    ,更多的居民探出头来,原本大多都是献一句人关怀,结果一开窗,看到的是板砖、酒瓶、还有铁棍和尖刀……

    接着,一声口哨响,像是打发乞丐,又像是奖赏马戏团卖力的猴子,有人从楼丢下星星的硬币,还夹杂着一两张面额不大的纸钞。

    乐队,有人拿着口袋去接,有人则熟练地爬到广告牌,去摘掉在屋檐的钱。

    陈桑开心地朝他们鞠了一躬,唱道:“it's my life.(就是我的人生)”

    易鹤野和简云闲站在路边观看着,有喝倒彩,也有往口袋塞钱。

    正当他们刚打算原路返回,远离巨大的噪音源,易鹤野的手机响了起来。

    低头一看,是宋洲舟发来的消息:“信息找到了。”

    位高效率的朋友,花了不到半天的间,帮易鹤野找到了绿『毛』蜘蛛男的芯片现在的流向,他打开一看,是一张熟悉的脸——

    “刘志,人型辅助型ai。”就是那帮陈桑扛音响的家伙。

    易鹤野确实到来得那么巧。

    眼前,那队伍还走远,刘志应该就跟在队尾,两步就能跟。

    易鹤野一直觉得绿『毛』蜘蛛和起事件逃不开干系,此的刘志,清除了绿『毛』有关的全部记忆,但是芯片的基本信息都几乎完好地保留。

    所以,刘志身很可能就有本次案件的突破口——他们必须要找到刘志。

    正在易鹤野刚要准备出发跟人的候,一回头看见简云闲,目光正好落了他的嘴唇,于是莫名其妙地,又到了刚刚那接吻。

    简云闲也接到目光。两人对视了良久,接着,易鹤野的表情痛苦起来,低下头,疯狂地擦了擦嘴。

    “必要嫌脏,易先生。”简云闲状似不经意道,“我张嘴,除了你也碰过其他人。”

    易鹤野盯着他的嘴巴看了半天,才高度延迟得反应过来——什么?家伙也是初吻?

    人看起来经验么丰富,居然也是初吻?!

    又怔怔地缓冲了良久,几大字在易鹤野的心盘旋开来——

    我靠!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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