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唯酒吧的二楼,是沈世绮个人的生活场所。酒吧在凌晨打烊后,她就会将门窗锁死,在二楼卧房休息。

    萧瑶跟着沈世绮上了二楼,推开卧室门,萧瑶就看到一张巨幅海报,约有五米长。

    海报上是一个巧笑嫣兮的女孩,她是沈世绮的初恋,名叫周冉冉。

    萧瑶将桌子下面放着的椅子拉出来坐下,看着这张海报,问沈世绮,“不是有了新欢,怎么还挂着你前女友照片。”

    沈世绮摇摇头,拉扯牵引绳将海报卷起。

    “哪里能说忘就忘。”

    沈世绮倒了两杯绿茶,又从抽屉里取出两包曲奇饼干放在桌上,在萧瑶身边坐下。

    “别光说我,你呢,最近的大学生活怎么样反正我是不太懂,你好好的做你沈氏集团的分部总裁不行么,跑去读什么书呀。”

    萧瑶冲她笑,脸上的清甜梨涡若隐若现,“你这个高中没上完就辍学的人,当然不懂了。”

    半路辍学这事,简直是沈世绮无数黑历史中的一个。

    两人不知道谁先动的手,拉拉扯扯,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就地打闹起来。

    最后还是萧瑶求饶,沈世绮这人,看着一副娇媚无骨的模样,私底下力气大的很。

    萧瑶推开沈世绮拉着她衬衣丝带的手,“我真有事和你说,今天遇到一个神经病女人,说要给我五百万,让我离开她弟弟。”

    “谁啊”

    沈世绮来了精神,“欺负我姐妹儿,我把她家连锅端了。”

    “行了行了,”萧瑶说“是宋芷水。”

    宋芷水风评一向很好,不管是在蓝大校园里,还是在上流社会中。

    凡是接触过她的人,不管男女,不论老少,都一致觉得宋芷水高雅端庄、温柔又不失灵动,待人接物彬彬有礼。

    沈世绮自然也不例外,她曾跟随父亲参加过一次宴会,和宋芷水有过短暂的交谈。

    宋芷水在宴会上演奏小提琴,那时还只有十三岁的她,就已经光彩夺目了。

    沈世绮从萧瑶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只以为自己听错了,宋芷水如何能和神经病一词挂钩呢

    “你说的是南城宋家的大小姐,宋芷水”

    萧瑶嫌弃地点头,“是啊,那个富家小姐,嘴脸极其丑恶。”

    沈世绮“噗嗤”笑出声,她捂住唇,眼睫轻眨,“你不也是富家小姐不过话说回来,你确定不是对她心存偏见,或者是你嫉妒她。宋芷水这人不坏的,虽然我爸一直把她当成别人家的孩子来教育我,可是我就是对她讨厌不起来,可能我们俩差距太大了吧,我连嫉妒的资本都没得。”

    “还真不是。”

    萧瑶端起茶杯润了润嗓子,把宋芷水等她放学、以及在咖啡馆里的事讲给沈世绮听。

    萧瑶说“我虽然不喜欢她弟弟,也没有想过和她弟弟做好友,但我就是不喜欢她那副做派,自以为是。”

    她说完站起身,走到窗前。从这里往外看,可以看到酒吧一楼大厅的全貌,而下面却看不到上面的情景。

    这是一扇单向窗。

    调酒师已经吧台里运作起手里的调酒器,服务生也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有一个女服务生在这些人里很是显眼,她长得很好看,清纯俊秀,却气质冷然。

    客人因为她的脸而起的挑逗心思,大多数时候会被她清冷的气质压下去。

    沈世绮边吃饼干边靠过来,站在萧瑶身边往下看。

    萧瑶看着女服务生问沈世绮,“沈二,你这里来了个宝,终于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庸俗长相了。”

    “那你还真是慧眼识宝,”沈世绮捏出一块饼干塞到萧瑶嘴里,看她边瞪着自己边不得不像仓鼠一样把饼干吃掉,笑着说“这就是我那天晚上和你打电话时候说的,我新的心头好,夏暮。”

    萧瑶去了一楼大厅,坐在吧台前,视线移到夏暮身上。

    夏暮嘛,她方才没想起来,现在却是记起来,两人还是校友呢。

    夏暮也是蓝大的学生,和萧瑶同一届,只不过夏暮是美术学院的。

    “看够了吗”沈世绮手指托在萧瑶下巴下面,将她的脸转回来。

    “我认识她,”萧瑶说“她是我同学,还在一次绘画大赛上获过最佳创意奖,我倒是有点好奇了,她怎么会来你这里呢她的气质性格,可是和你这乌烟瘴气的酒吧格格不入才对。”

    沈世绮伸手作势要打人,她酒吧好得很,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哪里乌烟瘴气了。

    不过她转而想到宋芷水,勾唇笑道“人家宋大小姐高风亮节,都能被你说嘴脸丑恶,还被你骂神经病,不也是奇怪的很嘛”

    夏暮路过吧台,对沈世绮点头,礼貌的叫了声“老板”。

    夏暮走过去后,沈世绮“啧啧”两声,“阿瑶妹妹,你看看人家,连声音都这么好听。还给我打招呼,多好一孩子。”

    萧瑶忍不住揭穿她,“你就在这里杵着,她敢不和你打招呼吗”

    沈世绮难得的起了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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