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林小溪正在制作“鹅毛”笔, 方法不难, 第一步要挑选比较粗的毛。
    其实也不限于鹅毛, 所以林小溪直接就用野鸡毛了,用野鸡尾巴上那两根大长毛实际上比鹅毛还粗呢。
    第二步是做修整,毛太长肯定是不方便的, 林小溪直接给剪短了, 还有前端的毛毛也要都剪去,要不然怎么握笔呀。
    接下来是加热, 当年她们做法就是把鹅毛插到热沙子里, 直到羽管变色。
    但是现在她搞不到沙子,就用泥土。
    除了后续清洁有点麻烦,效果是一样的。
    然后就最后一步了,也是最要紧的一步, 做好了鹅毛笔就成功了。
    先斜切,30、40度最佳。
    这还没完, 还得处理笔尖细节,将尖锐部分中分劈开, 就像钢笔笔尖。
    这挺考验手工的,做不好会导致线条不流畅,那么下墨也会不畅。
    那样鸡毛笔也就是个残次品了。
    好在林小溪手稳, 敢下手。
    连续做了三个。
    现在就是检验是否成功了。
    找来练字的旧纸,再研磨。
    “小妹,你到底在做什么啊”林二哥围着团团转,好奇的不得了。
    “我在做笔。”林小溪都做完了, 自然要给家里人讲讲了。
    除了林爹又去找彭队长了,林小溪野鸡毛笔递给林二哥和林母一人一个。
    然后示范使用,“你们看着,握着笔蘸墨水,然后写字。”
    林母皱了下眉头,“这个握笔手法”
    不愧是林母,家里最有学问的,一下子就看到了林小溪握笔的不同。
    当然不同了,握毛笔和握钢笔肯定是不一样的。
    “我就是觉得这样舒服,你们随意。”林小溪已经蘸了墨水,然后开始写字,除了第一个字墨迹重点,没别的毛病。
    算是成功了。
    “小妹,小妹,这个好使啊,不怕使劲。”林二哥也体会出硬笔的方便了。
    林母是用毛笔的握姿,可是鸡毛笔太细了,并不好拿,直立写字,墨汁一下子出来了,体验感很差。“不怎么好用”
    然后就看到了小溪和林二哥的试笔效果。
    对比太鲜明了。
    “娘,让我试试。”林小溪接过,刷刷刷写了几个大字,好用
    做三个都成功了
    “小妹,给我一个呗。”林二哥已经将毛笔藏身后了。
    那意思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林小溪也是抠人,两个也够她用的了。
    但是有些话还是要说的,“二哥,你平时练字千万不要用这个,我做这个是为了描画,这笔它很细还硬,比毛笔好用,但是可练不出来什么字。”
    “嗯嗯,知道啦”林二哥哪里敢不答应,就怕小妹把鸡毛笔拿走。
    噔噔噔的跑了,去藏起来了。
    林母现在也想明白这笔的好处了。“那位绣娘可是在京城顶尖儿的秀坊里做了十几年,肯定有不少花样子,要是她愿意让你们描,记得多描一些。”
    好的花样子就是充入嫁妆也是使得的。
    林小溪连连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
    林家四口在吃晚饭。
    晚饭有些丰盛,主要是明日林爹要走了,林二哥要去当免费小伙计了,林小溪也将要水深火热的去学刺绣了。
    所以再想一起吃饭,得一个多月以后了。
    所以林小溪就再展现了一把厨艺。
    林家的饭桌从来都是热闹的。
    “小虎,明个你早点起来,给人当伙计就得吃苦,你还是新人,以后辰时初就得出发。”林爹有些怕小虎受不住。
    林小溪现在已经会这种计时法了,换算一下,就是早上七点。
    还好,平时这个点家里也都起来了,大概是在吃早饭。
    那明日她也要起早一点做饭了。
    林二哥现在正鸡血上身呢,对于稍微早并没有意见。“知道啦,爹你喊我。”
    “明早我送完小虎,就直接走了,不回来了。”林爹其实也有些着急了。
    本来定好的日子一拖再拖的,都晚了好几天了。
    他要是能从广陵村正门走,其实能少走不少路,但是他还得回这边山洞,得拿东西,像酸菜、粮食和一些器具。
    他要带不少东西呢,好在现在带了,以后搬家就省事了。
    “爹,你到了那边,一定要看看咱家的水果树都活了多少,还有那个球葱,记得帮我浇两回水,也不用太勤。”林小溪真的好惦记啊。
    “怎么看水果树活没活”林二哥问道。
    林爹摇头,一脸的“你怎么那么笨”的表情,“这不开春了么,冬天落叶的树都开始冒绿了,要是树活着,它就得冒绿叶。”
    没冒绿叶的就死了呗,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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