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五年,朝廷集中全国匠师,征调了数万民工军工,开始兴建京城的皇宫和城垣。
    一夜之间城镇里好像少了很多男丁,对门那家喜欢斗蛐蛐儿的兄弟走了,范希觉得院子里清净了不少,但没过两天他就感到有些寂寞了。
    母亲的睡眠时间越来越长,十二岁的范希如往常一样伏在她身边等她醒来,侍女在灶房做汤羹,偶尔会有几只麻雀短暂地造访屋檐。
    小巷末尾的三口之家,日复一日地浸在这样的静谧里。
    三碗酒酿圆子羹端上桌,只有两人吃的话,总觉得少了点味道。于是汤羹一放就放凉了,放到日落,床榻上的女人终于醒来。
    侍女速去天井舀了水,准备好木盆脸帕来帮她洗漱,但女人却唤了她一声,又拉过儿子的手,神情郑重,像是要交代什么。
    “从今天起,你就叫艾莎,本名别再用了。以后若是去了别处,就报这个名字。这本来就是你的主人赋予你的。”
    侍女垂下眼睛,“是。”
    提及旧主,见小姑娘其实并不乐意,女人捏了捏她的手,柔声道,“现在你的主人是小希,你会好好跟随他的,对吗”
    “我会照顾好少爷的”
    侍女的眼眸亮了亮,极力保证道。
    她又转向自己的儿子。还不及舞勺之年,他已经生得如此英俊,并且聪慧过人。如此看来,耗尽气数保他健康成长至今,是她一生所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你呀”
    她摸了摸男孩的头发,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
    那晚,她零零碎碎说了不少话,那是永乐年间,三个人聊天谈笑最久的一次了。话题都很寻常,以至于后来范希就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刻在心里
    女人乌黑的长发过早地被岁月洗白,布满细纹的脸上还能看见当年倾城的气质。她说她这日做了一个格外长的梦,问及梦的内容,她又沉默了许久,只对范希说,你会有一段很长,很好的人生。
    隔日,她与世长辞,睡下了就再也没有醒来过。
    范希的确英俊又聪慧,但他除了自幼陪在身边的侍女,其实并没有朋友。他带着异国血统,论长相气质,那是极其罕见的。旁人见了他,一面惊叹,二面好奇,三面便开始生疑,一来二往,总不见得有什么愉快的结局。
    据说山里的妖鬼才有这般迷惑人的长相,你看他瞳色不正,面色皙白,是不是少了几分人气
    无论他们去到何处,坊间里总会有这样的传闻。
    范希小时候还会因此委屈生气,但他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回斥的时候,更加剧了别人的疏离。
    后来他就懂了。
    会恐惧未知,排斥异类,只是复杂的人类群体中最简单的共性之一。
    可他还是有些委屈,说什么很长很好的人生,不过是最假也是最没用的祝福。因为这人生并不算好,也长不了了。
    母亲于冬天去世,来年春天的时候,范希就开始生病。
    从普通的风寒开始,到腹泻,皮疹,大大小小的疾病都从他身上试了一遍。他一向对金钱没有概念,因为他那只在幼时见过的父亲留给了他们数不尽的钱财,所以艾莎去寻医买药,都是选最好的。
    可最好的也没用。
    永乐九年,范希活到了十六岁。病情一直在反复,他被折腾得消瘦又苍白,活着本身已经可以说得上是奇迹。
    每一年冬至艾莎都会拿出一封他母亲留给她的长信,四年的时间够他拼凑出一段完整的身世。他知道了为什么母亲每日的睡眠时间那么长,因为她把身为巫师所有的灵力全用来维系他的生命;他也知道了为什么自己看上去那么与众不同,因为他的确是跨种族的短暂爱情所结下的昙花种子。
    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生病,还时不时会惧怕阳光,五感时强时弱,情绪也时好时坏,因为人类和吸血鬼的特质在他身上争执不休,两败俱伤,最后一定是会共同灭亡的。
    他活不过成年,这是早就已经定下来的事。
    范希和艾莎都已经过了会哭鼻子的年纪,时间走到最后两年,他的心境竟落得十分平静。
    当一个人的眼光和认知高过普世的一切生命,他真有种无所谓也无所畏惧的感觉。这种心情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他开始等死。
    可艾莎依旧没有放弃他。
    艾莎寻遍了所有奇人和偏方,每次药房里来了新的郎中,她都要拉上人家长谈。范希说了好几次不必如此,艾莎就重复同一个理由夫人向我交代了不能放弃。
    范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他活不了多长了,只可惜她一心扑在自己身上,也未能结识什么良人。
    艾莎是他父亲随他母亲游历东方时随手救下的女孩,她被教得很好,只是报恩的念头太重了,范希想着等自己死掉,艾莎就能回归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了。
    一转眼,永乐盛世。
    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他们最后落脚的小城依山傍水,景致极好。家宅后院走出来就是一条清澈的河,河边栽满了杨柳,河上还有一座石桥,名曰天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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